言詮與體驗:後期印藏經院佛學論三慧與三量(内容提要)
宗教哲學(philosophy
of religion)其中一個歷久常新的永恆問題是:宗教教義所作的真理宣稱,其檢證基礎何在?部份東亞佛教傳統,每多即迅速把這問題的答案直接化約為宗教體驗,尤其聲稱具有直觀特質,因而超越於名言、概念等智性理解能力所可及的範圍外之宗教密契體驗
。這種動輒訴緒“不可思議”的態度,與其說是回答上述問題,倒不如說是在逃避問題,甚或掩飾對問題的束手無策。
本文的目的在於引用佛教內部的其他傳統
,償試正面回答宗教哲學對真理宣稱之檢証問題的質難,並對有關的解答作出進一步的分析與評論
。在此選用的印藏經院佛學(indo-tibetan
scholasticism)案例是藏傳佛教的宗喀巴(tsong kha pa) 及其格魯派(dge lugs pa)對聞(sruta-myiprajna)
、思(cinta-myiprajna)
、修(bhavana-myiprajna)三種所成慧(tri
vidha-prajna)的內涵及相互關係的理解
。討論的焦點將放在格魯派從量論的現(pratyaksa)、比(anumana)、聲(sabda)三量(pramana)及現顯事
、隱蔽事二種所量(prameya)之知識論式架構來探討聞、思、修三所成慧的關係。分別處理智性與傳統
、權威及直觀性宗教體驗之間的關係與其檢證等問題
。宗喀巴及格魯派指出 ,體驗的真理基礎首先是放在智性上
,透過哲學的把關,從體驗之外建立智性的審定判准規範體驗
,以保留智性的純度與自主度
。討論將以印度早期論書(sastra) 論三慧關係的相關篇章作爲的背景
,引用的輔助案例是經院佛學早期階段的有部(sarvastivada)及大乘佛教的唯識宗(yogacara-vijnanavada) 。借以說明與早期相比 , 藏傳格鲁派的三慧說經歷了什麼變化,探索了哪些早期未充份討論疑問,形成了何種與早期的差異,及其意義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