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取法宝

 

   因缘殊胜,一日收到台湾佛陀教育基金会赠送法宝的函文,说是为了弘扬佛陀正法、续佛慧命,赠送我寺大藏经、天台藏等大部经典共八十箱,须经宗教局及对台办、海关等相关单位的批文,方可办理赠送书籍事宜。此时我真是万分高兴,立即查阅国务院颁发的宗教事务条例,据第五章第三十五条: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境内外组织和个人捐赠,用于该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旨相符的活动。既然法律条文规定有这个合法权益,自然就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办理了。于是我便往泰和县宗教局开始申请办理了。

我来到宗教局,县宗教局长、统战部长都很热情,当即致电省宗教局,得到的答复是县宗教局无权审批,须经省宗教局审批,得到了可靠的答复,县宗教局即给我开了封介绍信,前往省宗教局请求办理。我想这事也顺当,于是当天没有回寺院,直奔南昌。晚上挂单佑民寺。第二天我走进省宗教局,那可就没有县宗教局的热情了,大概是级别高了的缘故吧。几位不知是官还是一般工作人员草草看过我带的转料,又经推托,才告诉我说,省里也没有这个审批权,得经国家宗教局审批。并说,“不就是些书吗?何必一定要呢?也值不了几个钱的。”多轻巧,值不了几个钱,不就是些书吗?在我们心里天大的事在他这儿当然是不值一提。我真不知道这些老爷们怎么了。

既然老爷们发话了,要到国家宗教局审批,那就去吧,只要能办好。历代求法大德,不畏千辛万苦,求取真经,如今以车代步,能不为了经典尽心尽力?于是又登上了开往北京的火车,一心就是想把事情办好。

到了北京西站,我一下火车,可国家宗教局在哪儿呢?多方打听,都不知道,于是决定打的,的哥肯定知道,可能我穿僧服太土气了吧,的哥开口就要价五十,五十就五十吧,谁叫我活了半辈子也没进过北京呢?可一下车才知道,今天是星期六,还得等两天,怎么办?找个寺院挂单再说吧。在国家宗教局附近的广化寺,一位年轻的知客师安排了我的住处。既然是星期六,何不到中国佛教协会所在地广济寺参拜一下。可到广济寺才知道,佛协也是双休日,原来佛协也是“行政部门”,我可真是孤陋寡闻。

到了星期一,宗教局办公,我走进旁边的传达室,出示证件登记好。传达室里一位正在整理邮件,大概等了一个多小时,他才询问我什么事,我将捐赠经书申请和宗教局证明及相关资料给他看,他当即打电话跟里面通了电话,得到答复是:这件事得通过江西省宗教局审核报国家宗教局核准。想想也有道理,一级一级审核才是,怎么能够越级呢?宗教局门没进去,几天下来的等待就是再回省宗教局。这是什么事呀?既然给了答复,门不让进,就打道回去吧。

第二次到省宗教局,却遇到一位热心的年轻人,他帮我找到政法处一位干部,其实开始时就见过他,我向他如实反映了以上情况,这才勉强接收了我的材料,说待他们研究后电话答复我。过了几天,来电话了,我本盼望能有个好消息,可他们的答复是:这些书国内不予进口。

这是“进口”?怎么这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