鸠摩罗什法师

 

一代高僧鸠摩罗什法师(344413)是在401年进入长安的,这时候的他已是58岁的高龄了,虽然在长安只有十余年,但是他为中国佛教的贡献叹莫能喻,僧祐就曾评价说:“表发挥翰,克明经奥,大乘微言,于斯炳焕。”[1]此赞颂可谓名副其实,言不为过。罗什确实奇特聪明,无幽不畅,特别是他的译经质文相合,义皆圆融。一改前人直译重质的古朴风格,开始用意译的方法融会梵汉之美感,既不失原韵又适合中土的好简之风,正如僧睿又所说:“两释异音,交辨文旨”。[2]他所译的经论为中国大乘佛教的开展奠定了一个良好的基础。因为整个大乘思想是在般若性空学的基础上建立的。从这一点来讲,罗什在整个中国佛教的转型时期就显得尤为重要。他开创了中国佛教的一个崭新的时代,可与玄奘法师相媲美,我们可将他们二人比作车之二轮,鸟之双翼。罗什虽然像慧皎所说的那样“畅显神源,挥发幽致”。[3]但是他的破戒一事不能不说是后人对一代高僧的莫大遗憾。关于罗什的破戒现当代学者在研究罗什法师时大多忽略了,教界的沙门从宗教情感上不愿提这件让人痛心疾首之事,教外的学者大多出于对佛教徒的尊重而有意回避,就连《佛光大辞典》也只字未提。日本学者鎌田茂雄在他所著的《中国佛教通史》之中有较详细的考释,但只是在不同章节提到而已并未作为一个专题来考察。有兼于此,吾便妄自尊大,坐犯贤人,对罗什法师破戒一事进行一番疏理。

 

                一、“阿罗汉预言”之考察

 

罗什法师何时破戒还有待商榷,我们还是以他的一生为线索进行考察。据慧皎说:

什年七岁,亦俱出家,从师受经。……什年九岁随母渡辛头河至羪宾,遇名德法师槃头达多。……至年十二,其母携还龟兹。……时什母将至月氏北山,有一阿罗汉见而异之,谓其母曰:“余当守护此沙弥,若至三十五岁不破戒者,当大兴佛法,度无数人,与优波掘掘多无异,若戒不全,无能为也,正可才明俊义法师而已。”[4]

关于此事鎌田茂雄说:“当然不能算是史实,只能说是僧传作者为了使罗什的破戒,成为一种必然性的论说而已。”[5]我们当然也不能全盘以为此事为僧传作者虚意编造,慧皎在写《高僧传》时参考了前人的多部僧传,又,慧皎本人藏书颇丰,连梁元帝也曾向他借书抄录。他不但是位虔诚的佛教史学沙门,而且他还是位律僧。[6]这样一位生活严谨的高僧在著录此事时一定会有据可凭,至少我们可以说此事不是梁时才流传的。梁代的僧祐在《出三藏记集》的罗什法师传中也著录了此事,再则慧皎和僧祐与罗什的生活年代只差百年左右。以常情而论,一位有修行的高僧见到比较清秀的小和尚都会叮咛几句女色的问题,阿罗汉见到神俊出群的罗什表示的担心也是很自然的,但预言他在三十五岁破戒与否当属后人为罗什强妻所作的辩护,破戒成为一种历史的必然。它至少说明罗什三十五岁已经破戒,再说这时吕光攻破龟兹俘获罗什。阿罗汉的预言,伪造之迹彰然可了,用意也很清楚。这很可能出自罗什门徒之手。

 

                二、“什母辞别”之考察

 

罗什法师后来在温宿国所论无敌,于是名声远扬,被龟兹王迎请回国,回国以后的他“广说诸经,四远宗仰,莫之能抗。”[7]这个时候的罗什因为才华毕露而得到很多人的景仰。据慧皎《高僧传》记:

时王女为尼,字阿竭耶末帝,博览群经,特深禅要,云已证二果。闻法喜踊,乃更设大集,讲开方等经奥。什为推辩“诸法皆空无我”,分别“阴界假名非实”。时会听者莫不悲感追悼,恨悟之晚矣。至年二十,受戒于王宫,从卑摩罗叉学《十诵律》。[8]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王女阿竭耶末帝比丘尼闻法以后更设坛场邀请罗什开讲大乘奥义。并且听完罗什法师的讲经而感叹相见恨晚。这说明罗什在受戒以前就与王女的关系颇为密切。史载罗什后来在龟兹国被吕光强妻以王女看来还是很有根据的,此王女究系何人还不清楚。这个时期西域女子的社会交往很广泛,可以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在《法显传》中就有王宫彩女参加行像的记载。由此可知,前来听罗什讲经的王女绝不止阿竭耶末帝比丘尼一个人,这时的罗什法师还不到二十岁,与王女的过多交往肯定对他的成长不利。再说罗什在此前于沙勒国的时候,“为性率达,不厉小检,修行者颇共疑之,然什自得于心,未尝介意。”[9]罗什对一些颇有修行的人对他不注重生活小节的作风而产生的怀疑并不介意,他性情率达仍然我行我素,这对我们了解罗什法师的性格十分重要。既然罗什不重生活的小节是否可以说他这时经已经破戒了呢?但至少可以说他与王女的交往非常密切。

罗什是二十岁于王宫受戒的,但受戒不久他的母亲以此国寻衰为理由去了天竺,进证三果,临别时她对罗什说:

“方等深教,应大阐真丹,传之东土,唯尔之力,但于自身无利,其可如何?”什曰:“大土之道,利彼忘躯,若使大化流传,能谈悟曚俗,虽复身当炉锅,苦而无恨。”[10]

什母以龟兹国即将衰败为理由而辞别罗什当是一种含蓄的说法,那么她究竟缘何告别罗什呢?鎌田茂雄在总结什母想去天竺修行的动机时说:“也许是王女让罗什已经破戒,他的母亲深感失望,想以进证三果的功德来补偿罗什破戒的罪行。”[11]这完全是可以成立的,我们可以排除什母因出离心颇切,不愿在此国受此优厚的供养为理由而辞别罗什。从这段对话的内容来看,什母叫罗什选择自己的前途,罗什说只要能救度众生,自己无论如何也在所不惜。鎌田茂雄说:

罗什此时已是破戒之身,决心尽形寿度俗世。从这项问答所显示,罗什则满廿岁不久即破戒,这是一段非常重要的故事。[12]

那么什母以何理由说“于自身无利”呢?也许是罗什二十岁之前早已破戒,但多年来什母的劝说并未让罗什有悔过之意,所以在非常无奈的情况下以商量的口气问罗什“其可如何”?就是说你和我在天竺修行呢?还是要再去非常繁华的中国弘扬大乘呢?因为没有人更关心罗什的成长和前途,更没有人了解罗什的性格了,所以其母的担心是势所必然的。从这则故事来看,我认为将罗什的破戒提到二十岁之前比较合理。那么破戒的对象就是此前罗什讲经时前来听法的王女,是否是阿竭耶末帝比丘尼呢?为何在僧传中提到了众多王女之中的阿竭耶末帝呢?

 

                三、“吕光强妻”之考察

 

3829月前秦王苻坚派骁骑将军吕光持节任都督率兵七万讨伐西域,3847月龟兹陷落,帛纯王被杀,吕光立帛纯王其弟为龟兹王,这时吕光俘获罗什。在《高僧传》是这样记载的:

光既获什,未测其智量,见年齿尚少,乃凡人戏之,强妻以龟兹王女,什拒而不受,辞甚苦到。光曰:“道士之操,不踰先父,何可固辞,”乃饮以醇酒,同闭密室。什被逼既至遂亏其节。或令骑牛及乘恶马,欲使堕落。什常怀忍辱,曾无异色,光惭愧而止。[13]

这里是说罗什被吕光强妻以王女,吕光并且还用种种手段去毁辱罗什。在僧传中说是“光性痚慢”[14]所致。吕光果真如此鲁莽无礼吗?但其它的史料记载吕光并非性情粗暴。《太平御览》记:“连接豪贤好施待士,……性沉重质略,宽大有度量,时人莫之识,唯王猛布衣时异之,曰此非凡人。” [15]《十六国春秋纂录》也记曰“沉毅凝重,宽简有大量。”[16]吕光在统治西域时还被称为“威恩甚著”[17]这说明吕光是很有德行的。粗暴的当属吕光之子吕纂,吕光临死时执着吕纂的手说:

 汝性粗武,深为吾尤,开基既难,守成不易,善辅永业,勿听谗言。[18]

看来僧传中对吕光人品的记载有误,将性情痚慢的评语加在吕光身上是有用意的。《出三藏记集》、《高僧传》、《十六国春秋纂录》、《太平广记》中都有吕纂戏弄罗什的记载,但未有强妻的记载,僧传中的记载是将吕纂之事移植到吕光身上,另外再加上强妻所成。

僧传中的记载颇有些矛盾之处,若以罗什409年殁,世寿七十岁来推算的话,罗什则生于350年,吕光俘获罗什是在374年,那么此时罗什正好35岁,与阿罗汉的预言遥相呼应。既然已经是35岁,为何又说吕光见罗什年少而戏之,既然年少,那么就绝非三十五岁。又吕光讨伐西域是受苻坚之命,临发之时苻坚对吕光是这样说的:

夫帝王应天而治,以予爱苍生本,岂贪其地而伐之乎?正以怀道之人故也。朕闻西国有鸠摩罗什,深解法相,善闲阴阳,为后学之宗,朕甚思之。贤哲者,国之大宝,若剋龟兹,即驰驿送什。[19]

此若为历史事实,那么吕光受命讨伐龟兹只为了罗什,并让吕光“若剋龟兹,即驰驿送什”,重命在身何敢戏辱罗什而强妻,再说僧传的记载完全有误,它是以道安劝谏苻坚迎请罗什之事而杜撰的,所以僧传中说苻坚因请罗什而讨伐西域。若以《晋书》的记载来看苻坚在公元370年击败前燕时就有统治西域的想法,[20]这次讨伐只为西域丰富之物产、奇异之珍宝、绝非贤哲之罗什。以此我们可以推知吕光强妻是不能成立的。正如鎌氏所说:“罗什不是在卅五岁时破戒,也许是从小既已破戒,或许和龟兹王女在吕光未侵入以前就已经有了某一方面的关系。”[21]

 

                 四、“姚兴逼令”之考察

 

385年苻坚被姚苌所杀,姚苌称帝建立后秦。393年姚兴继位,401年姚兴伐后梁王吕隆,隆军大破,此年十二月罗什被迎请到长安,“待以国师之礼,甚见优宠”。[22]从此,时年58岁的罗什才得以施展自己的才华与学识,虽然在长安的法务活动只有十余年,但罗什对中国佛教的贡献巨大。在长安时姚兴给予了罗什译经事业的莫大支持,他本人也与罗什非常相好,又在罗什的指导下研习佛法,著书写论,但是在僧传中却有姚兴逼令罗什受妓女的记载,这值得我们去进一步分析。史载:

姚主常谓什曰:“大师聪明超悟,天下莫二,若一旦后世,何可使法种无嗣?”遂以妓女十人,逼令受之。自尔以来,不住僧坊,别立廨舍,供给丰盈,每至讲说常先自说譬喻,如臭泥中生莲花,但采莲花,勿取臭泥也。[23]

这里是说姚兴以“法种无嗣”为理由强迫罗什破戒,罗什是不得已的。我们先来考察一下姚兴其人其事再来说此文中显示的真伪。罗什来长安后,姚兴大为喜悦,非常欣赏罗什,“晤言相对,则淹留终日,研微造尽,则穷年忘倦。”[24]倾心尽力受学罗什,罗什法师译经时“什执梵本,兴执旧经,以相仇校,其新文异旧者,义皆圆通。”[25]姚兴不但派百余人以助译经,并且也亲自参于罗什的译经,其精神真可谓“与天地兮同寿,与日月兮齐光”。

兴以佛道冲遂。其行为善,信为出苦之良津,御世之洪则,故托意九经,游心十二,乃著《通三世论》,以勗因果,王公以下,并钦赞厥风。[26]

姚兴作为一个帝王看到了佛法的经世之用,佛法教人所行均是善而非恶。姚兴认为行善的根本在于信,即信为道源功德之母,所以姚兴著《通三世论》阐述佛教的因果报应之说,期愿以助王化。从《通三世论》的内容来看,姚兴的佛学造诣颇深,非当世一般之士所可为,另外姚兴还著《通不住法住般若》、《通圣人放大光明普照十方》、《通一切法空》、《与安成侯姚嵩义述佛书》等。又在罗什法师的指导下诵戒、修禅等。姚兴既然如此倾心佛教,又深信因果报应的真实不虚,对沙门的根本大戒不可能无所知晓,那么何来逼令受妓女之谈,此事无非是假借权威来为罗什破戒之必然的说辞而已。

吕光之强妻和姚兴之逼令都是说罗什法师是受到了被迫而不得已,但是在《晋书》和《十六国春秋辑》的罗什法师传却有罗什主动向姚兴求妇人之说。

尝讲经于草堂寺,兴及朝臣,大德沙门千有余人肃容观听,罗什忽下高座,谓兴曰“有二小儿登吾肩,欲鄣须妇人”。兴乃招宫女进之,一交生二子。[27]

这当然更不可信,和姚兴逼令罗什受妓女之事一样,都是伪作,但同时都说明了罗什在长安是过着俗人的生活,并且还是有子孙后代的。公元497年北魏孝文帝还下诏曰:

罗什法师可谓神出五才,志入四行也。 ……又见逼昏虐,为道殁躯,既暂同俗礼,应有子胤,可推访以闻,当加叙接。[28]

他称赞罗什法师的才华,还在旧址处建三层佛塔以示钦悦,并且下命以寻访罗什法师的后代,授以官爵,待以厚礼。这都说明罗什法师是有子孙后代的,另外今天在甘肃武威罗什寺的周围的确还有罗什法师的后代。

 

               五、综述罗什法师之破戒

 

卑摩罗叉是罗什法师在龟兹时的律学老师,他于406年至长安,罗什法师以弟子之礼致敬其师,据慧皎记:

卑摩未知被逼之事,因问什曰:“汝于汉地,大有重缘,受法弟子,可有几人?”什答云:“汉境经律未备,新经及诸论等,多是什传出,三千徒众,皆从什受法,但什累业障深,故不受师教耳”。[29]

罗什法师虽然“神情朗澈,傲岸出群”,[30]但兼于自己已经与戒有违,所以才会在自己的律学老师之前表示自己业障深重,不敢收徒,只是弘法而已。这正是一位高僧的超人之处,值得我们崇敬与学习,有自知之明正是今日佛徒所欠缺耳。

罗什法师401年入长安,403年庐山慧远派弟子昙邕向罗什遣书通好,并同赠袈裟和灑水囊聊以示怀。罗什法师在答书中不但称说慧远法师就是经文中的东方护法菩萨,并且还向慧远深表谦虚。

夫财有五备,福、戒、博闻、辨才、深智,兼之者道隆,未见者疑滞,仁者备之矣,所以寄心通好,因译传意,岂其能尽粗酬来意耳。损所致比量衣裁,欲令登法座时著,当如来意,但人不称物,以为愧耳。[31]

罗什深感持戒不具,所以才说自己有损袈裟的神圣而表示惭愧,故尔面对慧远是无限的尊敬和发自内心的谦虚。[32]在《大乘大义章》中罗什也对慧远所提出问题的深度表示惊讶。此时已有道生、慧叡、慧严、慧观等人从庐山前往长安,罗什法师肯定从他们口中得知慧远的情况。面对“神韵严肃,容止方梭。”[33]“影不出山,迹不入俗。”[34]的慧远所以说自己“人不称物”。这不仅仅是一种谦虚的忏辞,更是一代伟人之风范。

佛陀耶舍应当是罗什早年的最为知己者,罗什法师曾在沙勒国从其受学。在姑藏时还写信邀请他,当他冒着生命之危险逃出龟兹来到姑藏时,罗什已入长安。后来佛陀耶舍闻说姚兴逼以妾媵,乃叹曰:“罗什如好锦,何可使入棘林中。”[35]他不远万里唯愿与罗什相尽怀抱,可知他对罗什法师本人才学的赏识,但面对罗什已持戒不具,不得不深表叹息。另外佛驮跋陀罗在长安的被摈也与罗什破戒有关,本人已在《佛驮跋陀罗被摈缘由考议》一文中阐述,此不列举。

从以上资料的分析,罗什法师持戒不具当为历史事实,时间可能在二十岁受戒以前,鎌田茂雄虽然说他很小就破戒但他本人将很小定在二十岁以后,这对三十五岁破戒的看法无疑是一种进步,但本人定在二十岁之前还望诸方学人,不吝教正。

 

        六、评议罗什法师之破戒

 

既然罗什持戒不具已是历史之事实,我们该如何理解呢?他所传译的是中观学,中观学所明者乃是缘起性空,缘起虽然纷呈万象,但本性毕竟空寂,如如不动,所以破戒当可是菩萨入世化俗而不染。正如罗什法师自己所言“如臭泥中生莲华,但采莲华勿取臭泥”。大乘佛教之菩萨为救沉溺之群生而不惜身命、利彼忘躯、或入酒会、或出淫舍、或上刀山、或下火海,此悲愿极至,绝非凡夫所测。在罗什法师译的《华手经》中佛为舍利弗讲了这么一个故事。一居士名坚众,从被普德增上云音佛所加持的声明法师求法,以金璎珞供养法师,并以自身供养俗事。

(坚众)於尔所岁,心不捨离,不生欲觉瞋觉恼觉,常立法师所住门外,尽夜侍卫,初不睡卧。时恶魔名常求便,为求坚居士短故,变为声明法师之身,与一女人共为欲事。作是复已,示居士言:……汝观法师常谓如佛智慧,第一多闻如海,汝今且观行非法事。云何教他修行净戒而自毁禁。……居士可止捨离是人勿以为师。……(坚众)曰:今是人来示我法师如是过咎,所不应行,当知魔事,所以者何,佛所护念加神力者,若作斯事无有是处。此或是魔或是魔民或是魔所使。所以者何?声明法师所说法中无有是事,我当观察求女人相及女人法,推求男相及以男法,我若随此虚诳相者,无恶不作,所以者何?一切罪业皆从忆想分别生,若我随所见相轻恚法师,亦能谤佛毁逆佛法,是法师者为普德增上云音佛神力加持。[36]

即罪相在能见者而非所见者,是能见者宿世罪业而起的魔事。若有所分别心轻恚法师者皆是谤法谤佛。罗什法师译此经文不能不说是一种心灵安慰。又罗什法师译讲实相般若,实相般若者就是一切法无不是般若之实相,无不通向涅槃,即“凡圣无差别、世间即涅槃及烦恼即菩提”。那么破戒之谈,相对于三藏法师之罗什又有何滞污呢?在稍后昙无懺所译的《大般涅槃经》中多提讲到菩萨破戒的问题,现摘录如下,以餮读者,有望化解对罗什破戒所产生的疑虑。

若有比丘犯禁戒已,憍慢心故覆藏不悔,当知是人名真破戒。菩萨摩诃萨为护法故,虽有所犯不名破戒。何以故?以无憍慢发覆悔故。《如来性品》之三[37]

菩萨摩诃萨于此大乘心不懈慢,是名本戒。……是故菩萨虽现破戒不名为绶。《如来性品》之三[38]

若有菩萨未得住不动地,有因缘可得破戒否?善男子,有菩萨未得住不动地,有因缘可得破戒,……若有菩萨知以破戒因缘,则能令人受持爱乐大乘经典,又能令其读诵通利、书写经卷、广为他说,不退转于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为如是故,故得破戒。《圣行品》之二[39]

若诸菩萨为化众生常入聚落,不择时节,或至寡妇淫女舍宅,与同住止经历多年,若是声闻所不应为,是名调伏利益众生。《金刚身品》[40]

世尊,亦于余经中说听治破戒,如是所说其义未了。佛告迦叶,善男子,我为未来诸菩萨等学大乘者说如是偈,不为声闻弟子说也。《如来性品》之三[41]

菩萨为护持正法虽然有所犯戒,但不可说其真的破戒,大乘佛教的戒律是从心念上讲的,从犯戒的心理动机去考察所犯的戒相,若是发无上菩提心为利益众生,那么一切罪相都不能成立,小乘的戒律只就结果而谈罪相的轻重,所以佛陀又说对那些犯戒的菩萨“亦应恭敬礼拜四事供养”。看来我们真不能以凡夫斗量之识评说罗什法师之破戒问题。因为佛说此法只有大乘菩萨可以理解,就连小乘之声闻人也不能理解,更何况我等凡辈。在《晋书·罗什传》中说罗什受妓女后:

尔后不住僧坊,别立廨舍,诸僧多效之。什乃聚针盈钵,引诸僧谓之曰:若能见效食此者,乃可畜室耳。因举匕进针,与常食不别,诸僧愧服乃止。(什殁)依外国法以火焚尸,薪灭形碎,惟舌不烂。[42]

此虽是忏辞但却与吾人有同样的心态,那就是要以圣人之智知贤人之心。对他的破戒不能作世俗之情去论说。凡夫俗子说其“破戒”非同小事者乃是因为欲界有情男女之心最重所致。总之,罗什法师身当炉锅之苦来汉地弘方等深教,洗晤朦俗之伟业,千古炳焕,鲜有伦匹,绝不会因此破戒之事而损减。

 

注释:

[1]僧祐:《出三藏记集》苏晋仁、萧鍊子点校,中华书局,1995年,第14页。

[2]《出三藏记集》第292页。

[3][22][24][25][26]慧皎:《高僧传》汤用彤校注,中华书局,1992年,第52页。

[4]《高僧传》第46页;

[5]鎌田茂雄:《中国佛教通史》第二卷,佛光,民国75年,第238页。

[6]参曹仕邦《中国佛教史学史》,法鼓文化,1999年,第75页。

[7][8][10]《高僧传》第48页。

[9]《高僧传》第47页。

[11][12]鎌田茂雄:《中国佛教通史》第二卷,第244页。

[13][19]《高僧传》第50页。

[14]《出三藏记集》第532页。

[15]李昿:《太平御览》卷377,国泰文化事业有限公司,民国69年,第1741页。

[16][17]崔鸿:《十六国春秋纂录》卷7,转引鎌氏《中国佛教通史》第二卷,232页。

[18]《十六国春秋纂录》卷7,转引鎌氏《中国佛教通史》第二卷,232页。

[20]房玄龄:《晋书》中华书局,1995年,3054页。“坚既平山东,士马强盛,遂有图西域之志”。

[21]鎌田茂雄:《中国佛教通史》第二卷,第233页。

[23][30]《高僧传》第53页。

[27]《晋书》第25012502页。

[28]《晋书》第3040页。

[29]《高僧传》第54页。

[31]《高僧传》第217页。

[32]参鎌田茂雄:《中国佛教通史》第二卷,第384394页。

[33]《高僧传》第215页。

[34]《高僧传》第221页。

[35]《高僧传》第66页。

[36]《大正藏》第16卷,174页中下。

[37][38]《大正藏》第12卷,400页下。

[39]《大正藏》第12卷,434页中下。

[40]《大正藏》第12卷,384页下。

[41]《大正藏》第12卷,399页下。

[42]《晋书》第2502页。